四川省丝绸协会
四川省丝绸协会
四川省丝绸协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四川省丝绸协会(SICHUAN  SILK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茧丝绸贸工农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经历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及社会专业人士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省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动四川省茧丝绸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努力丰富国内市场,不断拓展国际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协调和自律,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我省茧丝绸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四川省商务厅,登记管理机关为四川省民政厅。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为成都市金仙桥路18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掌握国内外茧丝绸行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发布行业信息。受政府委托起草行业发展规划,协助政府制订有关的行业政策法规,并配合落实;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二)根据茧丝绸业的特点,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行业的整体利益。

(三)参与制订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参与组织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等相关工作;开展行业品牌培育、质量管理和产品开发工作。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进行行业统计工作,布置、收集、整理、分析全行业统计资料,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

(五)接受政府委托,对行业新办企业申报进行前期咨询调研,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科研及产品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为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重要依据。

(六)开展茧丝绸业的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进行信息交流,及时传递和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行业人才教育、培训,新技术新产品推介等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行业专业期刊、有关材料,举办行业信息网站。

(七)组织和推动国内外行业间的技术、经济合作,协助会员开展对外投资、经营活动;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展览会、交易会;开展对进口产品倾销的调查与申诉、以及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指控的应诉工作,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发展同国内外茧丝绸及相关组织的关系。

(八)承办政府部门、其他社会团体和会员单位等委托的事项。